《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》已于7月正式落地施行,这是北京养老领域首部基础性、综合性地方法规,共计九章七十七条,标志着本市养老服务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。
面对北京超514万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现实养老需求,条例在全国率先以立法形式确立区、街道(乡镇)、社区(村)三级养老服务网络,搭建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,区级统筹调度资源,街道站点提供托养照料,社区驿站打通养老服务“zui(合规) 后一米”,推动老年人就近享受养老服务。
条例将养老服务划分为基本养老、市场化养老、互助共济养老三大类别,厘清公办、普惠、商业化养老机构定位。公办机构坚守兜底职能,各区至少设置一所公办养老机构;普惠机构享受政策补贴,执行收费参考区间;商业机构明码标价,禁止额外乱收费,同时要求全部养老机构落实入院评估制度,依据老人身体状况制定照护方案,实现服务与收费匹配。
新规同步完善医养结合、长期护理保险、家庭照护支持等配套制度,建立政府、行业、社会多元监督体系,废止旧版居家养老服务条例,全方位补齐首都养老制度短板,积极应对城市人口老龄化挑战。